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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事指南
  2007-09-21 文章点击数:

合同管理办事指南
一、企业财产抵押登记管理
(一)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财产抵押合同登记申请书;
2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3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抵押物价值凭证及存放状况资料;
5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7其他有关材料。
(二)办理时间、结果
  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登记。对手续完备、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抵押物登记证》。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通知当事人不予登记,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拍卖活动监督管理
(一)拍卖活动备案管理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拍卖企业应当于每次拍卖日前7日内向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拍卖活动备案材料:
1委托拍卖合同;
2拍卖标的物产权证明或依法处分证明,公物拍卖的提供有关部门的文件或文书;
3本场拍卖会的委托拍卖须知;
4其他有关材料。
(二)异地委托拍卖活动管理
  按备案管理程序管理和提交有关材料。经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后,签发《准予异地拍卖通知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三)拍卖活动现场监督管理
拍卖企业举行拍卖活动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实施拍卖现场监督。
三、合同纠纷调解
  当事人双方申请合同争议调解,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和有关证据。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的理由和要求,申请日期。
  合同争议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调解终结,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个月。
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管理
(一)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章程);
4、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呈报表;
5、法定代表人和合同管理人员的"企业合同签订管理资格证"复印件;
6、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获得市地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证明;
8、其他有关材料。
(二)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管理
  对已经取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企业,应于每年的2-4月份向原认定机关申请年审并加盖年审合格戳记;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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