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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办事指南
  2007-09-21 文章点击数:

市场处办事指南

一、申请办理市场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1、 申请报告;
    2、 可行性论证报告;
    3、 土地房屋所有或使用证明;
    4、 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开办市场的文件;
    5、 市场负责人的任用及身份证明;
    6、 国家有特别规定的其他文件或证明。
    注意:省局只负责核准冠省以上行政区划的市场名称,主办单位向市场所在地市、县工商局提出申请,由市局上报省局核准。市场登记在市、县工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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