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English     
   
 

回居民站 走进临沂 透视政府 阳光政务 政策法规 参政议政 市民办事 便民服务 城市名片
走进临沂
参政议政
市民办事
便民服务
城市名片
本地快讯
网站公告
友情链接
专题栏目
网站介绍
天南地北沂蒙人
临沂老照片
临沂新貌
百件实事网上办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居民市民办事公用事业相关规定
 
关于调整临沂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
  2007-09-28 文章点击数:

  临价格发[2004]202号

  市建设局、水利局:
  为理顺临沂城区供水价格,根据有关价格政策,我局对你们报来的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和"提高岸堤水库水源费价格"的申请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测算,并主持召开了由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水价调整听证会,在综合吸收各位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临沂城区供水价格(见附表二)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根据山东省物价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鲁价格发[2003]58号)规定,城市供水价格为城市供水综合水价,含城市供水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
  2、适当上调基本水价。即:居民生活用水为1.12元/m3 、工业用水为1.60元/m3、行政事业用水为1.70元/m3、经营服务用水为2.36元/m3、特种用水为5.05元/m3( 按照用水性质分类,基本水价中均包含水源费0.13元/m3  ,其中0.10元/m3  用于岸堤水库管理部门;0.03元/m3  用于岸堤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群众生产生活补助)。
  3、污水处理费价格标准,见临价格发[2004]201号文件。根据市财政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物价局[2001]临价费字166号文件规定,污水处理费代收单位,可按征收总额的1%提取手续费,提取的手续费,由市财政局按季拨付。
  4、水资源费具体征收标准见临价费字[2002]147号文件。
  5、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管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16号)文件精神,新开征城市用水附加,即:居民生活用水0.09元/m3 、工业用水0.13元/m3、行政事业用水0.13元/m3、经营服务用水0.18元/m3、特种用水0.40元/m3。按照本文件规定,城市附加代收单位,可按征收总额的1%提取手续费,由市财政局按季拨付。
  6、凡使用自来水公司供水的单位和个人,除交纳基本水价外,按规定须交纳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用水附加均由自来水公司代收。根据国家税收政策,不用纳税的按代收金额由市财政局转交主管项目部门,需要纳税的项目按代收金额纳税后余额由市财政局转交项目主管单位,城市用水附加税后余额归市财政。
  7、为限制规划区内自备井的无序开采,对城市物业管理企业等使用自备水源给用户供水的,其价格不能超过现行综合水价的80%。
  8、根据目前我市城市供水的实际情况,对需二次加压的用户,转供水企业可在综合水价以外收取0.30元/m3的加压费用。
  9、为保障城镇困难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用水,对持有《临沂市总工会特困职工证》的居民家庭,基本水价仍执行原来的价格标准,差额部分从新增城市用水附加中解决。
  10、为了保障临沂城区的供水,引水工程管道维护费0.03元/m3也从新增城市用水附加中解决。
  调整后的城市供水综合水价为最终到户价格。除需二次加压的,转供水单位可在综合水价以外收取0.30元/m3的费用外,各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等转供水单位与用户结算一律执行城市供水综合水价,按表计量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自2005年1月1日执行,其他类用水价格自2004年12月1日执行。
  附表一:城市供水类别及范围
  附表二:市区城市供水综合水价表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城市供水类别及范围
    
  序号 供水类别 供水范围
  1 居民生活用水 居民自身支付的日常生活用水
  2 工业用水 包括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及与生产配套的其他设施用水
  3 行政事业用水 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医院、绿化及团体用水
  4 经营服务用水 包括宾馆、餐饮业、建筑业、服务业、商业经营用水和其他性质类似的行业用水
  5 特种用水 包括纯净水加工业、洗车业、游泳池、洗浴业(含桑拿、洗头、洗脚等)用水
  附表二:     
       
  市区城市供水综合水价表
  单位:元/m3 
  用水类别 基本水价 水资源费 污水处理费 城市附加 合计
  居民生活用水 1.12 0.35 0.58 0.09 2.14
  工业用水 1.6 0.35 0.8 0.13 2.88
  行政事业用水 1.7 0.35 0.8 0.13 2.98
  经营服务用水 2.36 0.35 0.9 0.18 3.79
  特种用水 5.05 0.35 1 0.4 6.8

 

页面打印】【关闭页面
 
 
  走进临沂透视政府阳光政务政策法规参政议政市民办事市民服务城市名片临沂新貌  |  重点工程  |  友情链接关于我们网站导航网站声明  

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制作维护  版权所有侵犯必究©2007
鲁ICP备05026973号  Email:master@linyi.gov.cn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Powered by 大汉网络大汉版通内容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