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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燃气经营许可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2007-09-28 文章点击数:

  根据《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交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概况、整改情况、认为符合条件、提出申请);
  2、填写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
  4、工程立项、审批文件;
  5、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6、选址意见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协议);
  10、工程施工许可证;
  11、设计图纸、工艺图、设计、安装单位资质证明;
  12、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13、压力容器合格证;
  14、压力容器使用证;
  15、站内主要设备明细表;
  16、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
  17、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8、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19、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20、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21、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2、压力容器检测报告;
  23、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
  24、避雷设施检测;
  25、竣工图纸;
  26、气源来源情况,外购燃气企业应提交供需协议书;
  27、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资金、资产证明;
  2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9、事故抢险预案;
  30、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燃气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32、燃气管理和作业人员具备资格情况;
  33、企业章程、服务规范。
  34、必须双罐运行(即两个储气罐,一个残液罐)。
  35、站内要硬化(不发火地面),无杂草、物料、作物;储罐及管道要做防腐处理;安全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要上墙;站内围墙和建筑物要粉刷,并喷写警示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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