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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自学考试简介
  2007-10-08 文章点击数:

一、什么是高等教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是对应考者进行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个人自学是指应考者在国家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指导下的自学,社会助学是机关、团体、学校、公民个人等社会各方面兴举办的自学辅导活动,国家考试是国家专设的考试机构(国家设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自学考试委员会)对应考者进行的学历考试。
自学考试不受时间、空间及学习年限等诸因素的制约,完全由应考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生活及省自考委公布的开考计划等实际情况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其方便、灵活、投资少、效益高等特点,满足了未能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干部、职工及社会青年等各类人员的要求,圆了他们的大学梦。我国自1982年开始举办自学考试以来,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在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方面起到了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自学考试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的办考方针,赢得了较高的社会信誉。自学考试在国际上也产生了较好的影响。先后有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40多个国家相继承认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和单科合格证书。
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共开设了涉及12个门类、近百个专业供考生选择学习。考生在通过了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后,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的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哪些特点?
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取单科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效益性。对个人讲,参加自学考试相比进入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投入的资金要少,是一条投入少、效益高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有效途径。
 
三、自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本科专业,毕业时须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管理、护理学、药学、中药等专业),考生须是本系统在职人员。
 
四、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进行四次,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4月份、10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12月或6月的18日—24日;1月、7月考试的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2月初第一个星期六、日和5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日,具体时间请查阅报考简章或向当地自考办查询。
实践性环节课程技能考核:部分专业、部分课程分理论考核和实践性环节课程技能考核两部分,实践性环节课程技能考核即课程实验、设计、实习等的考核,毕业环节的考核:包括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的考核和部分专科专业的毕业实习、综合作业等的考核。
 实践和毕业环节的考核每年进行二次,报名时间为6月或12月的18—24日。
五、自学考试报名经过哪些程序?
1、新生持身份证、老考生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认真阅读《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和有关宣传材料,选好专业,确定报考科目。
3、根据报考科目数办理报考费的交款手续(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2]68号文件规定:4月、10月两次考试的报名考务费为32元/科次,1月、7月两次考试的报名考务费为40元/科次)。
4、凭交纳报考费的收据领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卡》。
5、考生将填涂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交报名点计算机管理人员输入计算机,待计算机打印出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由报名点存查。
6、山东省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在考前一周左右到报名点领取。
六、考生如何参加考试?
自学考试统考时间安排在每年的1月、7月的上旬或中旬和4月、10月的中旬或下旬。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通知单上指定的考点、考场、对号入座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凡有违纪或作弊行为者,将根据《关于对山东省自学考试中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七、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能申请学士学位吗?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由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外语考试1报名时间为每年的1月,考试时间在4月。
八、自学考试本科考生能否不选考英语(二)?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鲁教考办[2005]69号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英语(二)课程调整为选考课。考生如不考英语(二)课程,须加考其它课程(不少于14学分),加考课程可以从本专业考试计划指定的选考课程中选考,也可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它专业中选考未考过的课程,达到或超过14学分。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九、考试期间户口迁移或工作单位变动能否继续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全国有效,考生考试期间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单位变动的,可到转出转入地的市级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继续参加考试。
十、自学考试的学分制是如何实行的?
教育管、护理学、经济法、市场营销等本科专业实行了学分制试点,这些专业的课程设置为专业核心课程(一般9门左右)、选考课程和 毕业考核。专业核心课程是该专业的必考课程,考生应按考试计划及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选考课程的考试实行总学分控制,考生可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它专业中选考未考过的课程,达到或超过选考课程要求的总学分。
十一、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学过的课程能免考吗?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具体办法请查阅《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十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如何?
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待遇。
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发[2003]21号文件规定: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除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各市、各部门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进行限制”。自学考试毕业生可参加考选国家公务员和律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的考试。
 
十三、临沂市各县区自考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县区
通讯地址
咨询电话
兰山
临沂市兰山区教育局招生办
8184463
罗庄
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局自考办公室(湖东路与湖北路交汇处)
8268163
河东
河东区教育局自考办
8384827
沂南
临沂市沂南县教育局招生办
3220438
郯城
临沂市郯城县教育局招生办
6221641
沂水
临沂市沂水县教体局招生办
2251534
苍山
临沂市苍山县教育局招生办
5211620
费县
临沂市费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和平路2号)
5221224
平邑
临沂市平邑县自考办
4211174
莒南
临沂市莒南县人民路63号
7212779
蒙阴
蒙阴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新城路177号)
4271340
临沭
临沂市临沭县教育局(临沭县城沭新东街11号)
2132607
中医院
临沂市解放路211号临沂中医院科教科
8215165
特教中心
临沂市新华一路51号自学考试特教中心报名点
214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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