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临政办明电〔2008〕2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8〕75号)及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公通〔2008〕93号)精神,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经研究,确定对各县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本次督查时间为7月2日~7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1、各县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8〕75号)情况,查看各县区政府是否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印发相关文件、组织开展督查行动。 2、各县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公通〔2008〕93号)情况,查看各县区政府和公安机关是否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照各县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九小场所"明细,查看专项行动方案,抽查行动期间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 3、各县区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奥运、除隐患、保平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办发〔2008〕4号),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网上追踪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情况,具体考评内容、考评办法及扣分标准,参照《临沂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考评办法》(临政办字〔2007〕75号)执行。 4、各县区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开展消防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鲁安发〔2007〕2号),开展消防平安创建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123"工程建设情况,查看各县区政府是否部署消防平安创建工作及落实郯城现场会精神情况(查看会议记录、政府发文),实地检查2家人员密集场所。 5、各县区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通知》(临消委〔2008〕9号),开展专项检查情况,查看各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是否对易燃易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查看文件、检查记录、法律文书),是否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登记造册,实地检查2家易燃易爆场所。 6、各县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鲁公发〔2008〕61号),开展试点工作情况,查看各县区下发的文件、实施方案。 三、督查要求 本次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公安消防局,由市公安消防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政府及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监、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人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组织对本县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