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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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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0915008 | ||
| 标 题 | 沂蒙山景区 | ||
| 发件IP | 61.181.211.*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9月15日 | ||
| 信件内容 | 您好,请问沂蒙山景区有免费停车场吗,如果需要收费请问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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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市国资委:经核实,沂蒙山龟蒙景区目前无免费停车场。龟蒙景区严格按照平邑县发改局(平发改发〔2025〕6号)关于停车场价格批复文件收取停车费用:一、龟蒙景区停车场服务费:中小型车10元/·次,大型车15元/·次;二、免费停车时间:普通车辆免费停车30分钟;新能源汽车免费停车2小时;三、充电车辆停车优惠:新能源汽车在停车场内充电不超过4小时(含4小时),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如需了解更多景区信息,欢迎拨打景区咨询电话:0539-4406601。 费县政府:费县境内的沂蒙山景区为山东文旅·沂蒙山天蒙旅游区,景区根据费发改价格【2024】19号《关于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等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规定,向游客提供收费停车服务。景区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计时收费以小时为计费单位,停放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新能源汽车牌照的车辆免费停车2小时,入场并充电的车辆,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4小时),连续停放超过免费停放时长的每小时2元/辆。 二、小型车辆免费时间后,停车不足30分钟(含),按1小时半价计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扣除整数计费单位后,剩余时间不足30分钟(含),按1小时半价计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车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周期内每车最高收12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三、中型车辆按小型车辆150%收取,大型车辆按小型车200%收取。车型分类依据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类型行业标准确定。 四、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和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辆、救护车辆、救灾抢险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持有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免费。 五、该标准自2024年3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执行期间遇相关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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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9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