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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7-0710001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7/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三个到位”推进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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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积极安排部署,全力推进餐饮油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扎实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具体承担的任务,由该县城管局牵头,成立了由城管、环保、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组成的餐饮油烟治理领导小组,建立统一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推动落实机制。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成立了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餐饮油烟治理组、道路扬尘治理组、渣土扬尘治理组3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全力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二是集中整治到位。对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燃料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推进非居民取暖煤炭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做到“底子清、措施硬、整改实”。扎实开展餐饮企业油烟污染整治,按照“烧烤进店、油烟进管”的原则,及时督促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经营单位或个人,一律停业整顿;对拒不落实整改的由大气办牵头相关部门依法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截至目前,城区286家餐饮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备,66家烧烤摊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进店经营。 三是部门联动到位。强化城管、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实行四部门联合办证审批制度,餐饮经营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城管局出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装置认定,且经县环保局出具环评认定后,方可在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使用煤炭的餐饮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35份,拒不改正的,由环保部门依法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并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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