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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75508320-09_A/2017-062200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6/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河东区采取“四导”措施深入推进行政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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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登记事务助导。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等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中,采用发布信息、辅导、引导等行政指导方式,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办理登记事务,有序进入或退出市场。截至5 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59户,同比增长40%。 二是品牌兴企引导。实行产品升级工程,以本区大支柱产业为重点,实施梯级培育和滚动申报,推动“省著名商标”向“中国驰名商标”升级。目前,全区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件,山东省著名商标21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1542件。 三是规范经营指导。积极引导经营者遵照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商讨、协调等行政指导方式,引导经营者提高维权意识与能力,指导企业做大做强、诚信兴企、持续发展。目前,指导企业申报市级守重”企业24家、省级守重”企业14家、国家级“守重”企业2家。 四是查处违法疏导。围绕“教育为主、重在纠正、苗头预警、轻违告诫”等主题,实施查处违法疏导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规劝、警示等行政指导方式,指导行政相对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有效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目前,分别对水电气公用企业、广告业等行业开展行政指导工作,送达《行政指导建议书》23份,限期纠正违法行为13起,开展行政约谈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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