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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73219-02_gzdt_/2017-0623001 发布机构 沂南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7/06/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南县物价局采取“五抓”做好诉求办理
沂南县物价局采取“五抓”做好诉求办理

今年以来,沂南县物价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工作理念,强化督办,确保了群众诉求工作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案件219件,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达到100%,受到了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实现诉求办理便捷化、规范化、流程化。

一是畅通平台抓受理。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多渠道信访受理平台,根据《沂南县物价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58价格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工作制度》,成立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58价格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办公室,对上级转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转我单位的诉求件,由局案件办公室根据局案件办理工作制度的受理范围,分清性质进行统一台账、编号登记,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按照局领导批示明确办理科室,不属于的告知去向或结果,确保诉求件不遗漏。主动通过《沂南通讯》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诉求举报渠道,为群众诉求提供更多便利。

二是落实责任抓质量。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诉求件件件能落实、有回音。按照局网格化工作要求,对诉求件由专人负责,接到案件以后不推诿不拖沓,迅速联系举报人,在了解案情的同时,认真展开调查,就诉求人反映的情况,逐项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调查核实,按照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征询“三步曲”程序认真办理,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材料不规范不放过,确保诉求件一次调查取证。

三是明确时效抓督办。对业务范围内的诉求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按时、按程序移送科、室、所、中心,对每件办理单设置办结时限,案件办理办公室对交办处置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督,根据台账登记情况,及时调度、督促诉求件办理进度,确保诉求件在规定时间内优质查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业务范围外的,向诉求人耐心解释,并做好思想工作,引导诉求人向有关部门或其他途径解决。

四是建章立制抓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共性问题,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吸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物价工作。一是注重诉求件处理与整改规范相结合。对反映属实的诉求件,一方面坚持以退为主,及时维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督促被举报单位规范其价格行为,根据局案件分析研判制度,对价格违法行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纳入专项检查进行重点查处。二是注重查处诉求件和调解相结合。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的规定,对投诉件采取调解方式,主动化解矛盾。对案件以受理办理事项的数量、综合占用百分比、群众满意率等数据指标为依据,进行分析下发到责任科室,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对不作为或作为不力,核查不及时或查处不到位的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沂南县物价局工作规范》严肃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服务群众抓满意。始终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案件办理第一标准,用心察民情、耐心释民惑,热心解民忧,全心为民生,真心实意为民排忧解难,共建“连心桥”。按照“谁办理、谁反馈”的原则。调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经领导批示审签后落实专人负责答复,对调查情况属实的,说明后续处理情况;调查情况不实的,向举报人作出解释,详细说明调查不实的原因及事实,认真听取诉求人的不同意见和建议,确保诉求人对诉求问题结果反馈满意并息诉。同时,将群众诉求办理工单、领导签批交办意见、处理结果等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归档,确保日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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