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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75508320-16_C/2017-022400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3/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河东区法院开出全市首张恶意逾期举证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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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建材公司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恶意逾期提交证据,妨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其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2 条,应予制裁。区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公司开出一张3 万元罚单,被制裁人申请复议后,临沂市中院维持了该罚款决定。这是区法院对没有正当理由故意“逾期举证”的当事人作出的首次罚款决定,也是全市首张恶意逾期举证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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