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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180605-183803-437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1/03/0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费县强化工作措施 大力提升水产品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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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为大力提升水产品质量,制订了一系列强化监督管理措施。 一是开展规范执法行动。以文明执法窗口建设为载体,加强执法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规范执法水平。搞好渔政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农业部质量安全工作和省、市、县各级政府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巩固基础、完善机制、强化能力、检打联动”的总体思想,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管理,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质量责任目标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病虫害检测。在养殖用水、渔用饲料和养殖用药等方面,从源头上进行检查监督,全面推行“五项制度、两项登记”,加强水产病害监测和预报,降低发病面积和病害损失。 四是大力宣传《渔业法》,严厉查处各类渔业违法案件。打击炸鱼、毒鱼、电鱼、偷鱼等违法行为,重点对许家崖大型水库、上冶、石岚、马庄等中型水库的偷鱼案进行了查处。在祊河、浚河、温河等水域查处毒鱼、电鱼等违法案件,有效保护费县渔业的生态资源。切实保障广大渔民的合法权益。加大渔业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渔业水域的环境检测,保障渔业养殖与增殖水域安全。 通过以上几项工作措施的实施,提升水产品质量,保证全县渔业生产健康、稳定、安全、持续发展。(费县水产局 王兴建) 发布时间:2011-03-07 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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