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也是税务部门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分内职责。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记初心使命,恪尽为民之责,认真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将“白纸黑字”的优惠政策兑现成“真金白银”的税收红利,为脱贫攻坚贡献税收力量。
一、宣传引路,凝聚税收扶贫共识。围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市税务局开展“暖心税宣——助力精准扶贫”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深入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整理编写优惠政策宣传服务单,组织干部到贫困偏远乡镇,广泛宣传农林牧渔、小微企业、涉农小额贷款等涉及脱贫攻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和释疑解惑,有效提高了税收优惠政策知晓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生产经营者,开展“面对面”和“点对点”纳税辅导,定点定向做好政策投送,引导纳税人用足用好政策,增强税收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临沭县意能光伏发电项目被市政府纳入光伏发电重点扶贫项目,全县有2000余农户为其提供光伏发电;税务部门主动对接企业开展政策辅导和税收风险提醒服务,帮助企业运用好优惠政策、节约企业运行成本,仅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一项就减免所得245万元,有力支持了农村农户光伏产业发展。
二、兑现政策,注入税收扶贫力量。国家出台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能否真正发挥效用、惠及广大农民,关键靠落实。市税务局以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为依托,集中整理了在脱贫攻坚方面影响力大、适用面广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形成涉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涉农产业发展、贫困地区创业就业等六大类政策的“一本通”,为纳税人学习、享受和税务部门运用、落实提供引导和指南。在农村分局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在涉农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合作社创立时主动对接纳税人,帮助办理优惠政策落实相关业务,建立扶贫办税“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释放税收扶贫政策红利。2017年,全市有461户纳税人享受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减免优惠,共免征所得7.69亿元;2.29万户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共减免企业所得税额2.01亿元;1736户纳税人分别享受销售自产农产品、资源综合利用、农业技术培训、农户小额贷款等免征增值税优惠,共免征增值税12.25亿元。
三、驻村帮扶,打造税收扶贫样板。市税务局始终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第一书记工作,致力打造脱贫攻坚一线的税务先锋队。市局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把扶贫工作与税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做到领导重视到位、工作指导到位、力量安排到位、资金物资投入到位。积极对接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主动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建立通畅的信息互换机制,保障税收政策落实与扶贫项目精准对接、同步推进。为抓好扶贫亮点模板工程,市局党委经常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定期到村调研指导,任职第一书记聚焦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守土尽责、精准施策,团结带领驻在村村民脱贫致富。截至目前,已为第一书记任职村——平邑县富裕村协调扶贫资金313万元;此外,实施自来水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吃水难问题,招引“来料加工”和种植中药材项目,帮助农民实现了“就地取财”,获得村民普遍赞誉。
四、推动发展,促进税收扶贫长效。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新型主体经营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税务局深入分析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村产业发展的影响,立足地方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实际,明确落实措施和帮促重点,努力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和导向作用。兰陵县拥有130余万人口,是著名的大蒜生产地、“牛蒡之乡”、“山东南菜园”,全县有17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部门针对这一特点,大力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执行落实和跟踪问效,引导涉农企业实行“合作社+企业+贫困户”模式,推动发展特色经济、培育致富产业,积极助力产业扶贫。目前,兰陵县已有226个“一村一品”专业村,能够带动5500户贫困户、1.2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