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要求,自2013年4月15日起,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将在“进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系统”上进行风险信息的监测采集和上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临沂检验检疫局从以下几点入手,全力做好进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采集和评估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完善体系。分管副局长专门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明确了业务科室的分工,统一了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求各有关科室要抓好落实,根据信息监测采集和评估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
二是加强学习,准确报送。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认真学习国家质检总局《进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不合格项危害等级评定规范(试行)》,掌握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依照规范的方法判定风险等级,做到风险信息监测数据采集科学全面,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审批过程严谨有效。
三是扩大宣传,增强互动。通过发布《临沂检验检疫信息》,将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的有关信息告知社会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扩大风险信息采集来源,支持和鼓励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检验检疫机构举报有关进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信息。
四是明确分工,加强监督。在明确风险信息采集、录入和评估工作责任分工的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计划,组织专人定期对收集、录入和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打下基础。
五是及时录入,按时完成。统一要求风险信息录入人员应在采集到不合格信息的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录入系统,审核人员0.5个工作日内对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审核,为领导部门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第一手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