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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彻底捣毁一个“红油”走私犯罪团伙
2014-08-13 16:48   审核人:

  经过4个月的侦破,拱北海关彻底捣毁一个“红油”走私犯罪团伙。日前,大量走私“红油”的犯罪团伙主犯梁金坤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今年3月,拱北海关在准确分析关区 “红油”走私态势的基础上,主动开展海陆联合行动,对珠海市相关海域来往的流动渔船进行监测和布控。8日凌晨3时许,该关海上缉私部门在洪湾水道成功截查流动渔船“珠湾3161”,当场查获涉嫌走私进境的“红油”78吨,并抓获樊某、冯某、何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经过细查智审,缉私人员掌握了“珠湾3161”走私案幕后盘踞着一个走私 “红油”团伙。针对这一重要情况,缉私部门妥善布置了打团伙、抓幕后的侦查行动。
  几天后,侦查员利用两名犯罪嫌疑人吴某、何金×冒名前来拱北海关领取被扣渔船的时机,将其抓获并从其皮包内获得了该团伙进行走私活动的重要证据走私油品记录本,为案件的深挖扩线打下了坚实基础。侦查人员顺藤摸瓜,一举侦破了以犯罪嫌疑人梁金坤为幕后老板的走私“红油”团伙。
  据查证,该团伙从今年1月30日至案发的短短30多天内,就从香港走私进境“红油”共计1702吨,案值人民币861万元,涉嫌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 290万元。
  拱北海关缉私局经过周密的布控和侦查,于7月底将畏罪潜逃4个月之久的梁金坤抓获归案。经深入侦查证实,以梁金坤为首的走私 “红油”的犯罪团伙,出资购买“珠湾3161”及“惠澳3072”两艘粤港澳流动渔船,利用流动渔船可以使用“红油”的合法身份,来往粤港澳的便利,频繁走私“红油”到内地销售牟利,由于成品油生意做得大,梁金坤在圈内有 “油王”之称。
  11月2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梁金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判处吴某、何金×有期徒刑8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樊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冯某、何某有期徒刑3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作者:伍洲 赵立阳    文章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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