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厦门市中院对一名台湾籍毒贩谢明辉执行了死刑。
谢明辉,男,1969年11月16日出生于台湾省台南县,为走私毒品来到厦门市,并于2004年11月9日由厦门乘机出境抵达缅甸联邦仰光市。在仰光取得毒品海洛因后,他将海洛因装入五只 “好立克”麦粉袋内。在仰光机场登机前,先将藏有五包海洛因的行李箱办理随机托运手续至目的地厦门,后乘机经泰国曼谷机场转机,于同月11日下午抵达厦门高崎国际机场。12日20时许,谢明辉委托杨某博向厦门机场领出该行李。随后,谢明辉在思明区莲花新村铁路边欲与杨某博交接该行李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缴获藏匿在行李箱内装在五包麦粉袋中的海洛因,净重4230克,平均含量为86.8%。(作者:沈华铃 周赞马 文章来源:台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