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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福州海关驻长乐国际机场办事处在监管福州-台北MF883出境航班时,查获两名同行旅客超量携带银制品出境,该批银制品共280件,含纯银原料约11.04KG,此案已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海关法规规定:“出境旅客携带金银制品出境,重量在50克(含50克)以下的,海关径予放行;重量超出50克的,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或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予出境。”(来源:海关总署网 记者: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