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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00444810/2026-002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26〕4号
成文日期 2026-06-05 发布日期 2026-06-0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临政发〔202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编制了《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公布后,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高质高效推进决策事项落地实施。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事项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对目录内决策事项的法定程序履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重大问题及时向决策机关报告。

三、健全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际确需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按规定充分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并说明理由,按程序报批。

四、规范决策目录管理。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临沂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承办单位:市科技局)

3.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临沂市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临沂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承办单位:市水利局)

6.临沂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6—2030年)(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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