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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1215011
标 题 生育保险缴费
发件IP 123.132.252.*
写信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信件内容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27号),全面推进临沂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两项保险统一征缴,基金合并运行。合并后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其中企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临沂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执行新的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单位职工的月缴费基数的最低为4242元。

处理对象 临沂市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