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3年内)
①申请人身份证;
②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③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支付凭证;
④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⑤在其他城市购买住宅商品房的,应提供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
2.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3年内)
①申请人身份证;
②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③购房合同、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购房款发票;
④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3.购买拆迁还建房的(自取得回迁证之日起3年内)
①申请人身份证;
②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③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拆迁还建协议、回迁证、缴款凭证;
④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4.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自取得购房合同之日起3年内)
①申请人身份证;
②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③准购证明文件、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
④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住房的(自取得拍卖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3年内)
①申请人身份证;
②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③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④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6.支付物业费提取(每个自然年度内)
①申请人身份证;
②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③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7.支付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自契税完税凭证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开具之日起3年内)
①申请人身份证;
②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③契税完税凭证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④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二、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3.离休证、退休证或相关证明。男性年满63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的退休职工免提供。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 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
4.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半年后可提取。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
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
4.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遗产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不能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继承权进行核实,将其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账户并转交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提取时可通过简化流程,免于遗产继承公证:
①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协商一致,并推选其中一人办理提取。
②能够提供已故缴存人名下有效的Ⅰ类社保卡或借记卡账户,并同意将提取资金转入该账户。
③无具有法律效力的遗产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
④现场签署继承人提取承诺书。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3.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翻建的文件(自批准文件生效之日起1年内),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自出具之日起1年内)(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4.施工合同,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发票;
5.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6.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7.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当地农村户籍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六、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3.婚姻关系证明(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应一并办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1个月内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
职工家庭房产信息通过共享数据无法查询的,需提供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3.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
4.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支持租赁公租房提取公积金直付房租,提取资金直接划入公租房租金交款非税专户。
八、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3.婚姻关系证明;
4.《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5.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协议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竣工验收合格及使用登记完成1年内);
7.业主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发票或收据);
8.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提取子女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
九、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3.出境定居人员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
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3.婚姻关系证明;
十一、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3.婚姻关系证明;
4.契税发票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十二、装修提取公积金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有效Ⅰ类银行卡;
3.婚姻关系证明;
4.《不动产权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
5.装修发票
(来源:临沂市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