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陵县新兴镇黄山屯村民周女士将印有“公正执法促发展、严格监管护市场”的锦旗送到新兴市场监管所,向工作人员致谢:“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我这3000块钱追不回来!”此前,周女士轻信“免费送”话术遭遇诱导消费,在新兴市场监管所的介入下,3000元损失成功追回。

今年11月下旬,周女士在新兴镇某母婴店微信群看到宣传视频,称3—15岁孩子家长凭手机号和姓名可免费领取洗衣液等礼品。她前往领取,领取礼品后,促销人员转而推销学习机,反复强调“免费送”,随后逐步诱导付费:先以“测试教育诚意”让家长愿付50元资料费,接着再以同样理由引导支付2599元。对方拿周女士手机完成付款(合计3000元)。周女士拆封学习机被简单告知用法后离开,刚出门便察觉不对——所谓“免费送”,实则是诱导购买高价学习资料卡。
察觉遭遇诱导消费后,周女士立即拨打12345热线求助。新兴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姜锋接到转办工单后,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对接涉事母婴店及厂家协商退款,不料促销人员拒绝退款。

姜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商家以“免费送”为幌子诱导消费构成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并告知其拒不配合将依法追责。在法律震慑与持续协调下,涉事商家最终同意全额退款,周女士的3000元损失成功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