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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边督边改
临沂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0)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5-10-15 15:39   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

临沂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缓慢,截至2021年8月,全省94个市县排水管网排查率总体进度仅为53.4%。全省市县建成区内雨污合流管网共计3434公里,潍坊、临沂、德州和聊城等市合流管网均在300公里以上。其中,临沂市452.11公里。

二、整改目标

2023年年底前,完成剩余管网排查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建成区452.11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三、整改措施

(一)分期分批开展管网排查工作,严格排查标准,确保排查进度和质量,2022年总体进度达到73.4%,2023年实现排查率100%。

(二)做好雨污分流改造与道路改造、片区开发、积水点治理等工作的衔接,实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年度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安排工程建设时序,加快推进改造工作,完成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452.11公里。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管道机器人、电子潜望镜等技术手段,完成2744.34公里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其中,2021年完成8.4公里,2022年完成1688.26公里,2023年完成1047.68公里,超额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解下达的市政污水管网排查任务。

(二)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逐级分解落实任务。2021年至2025年,全市共完成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791.5公里,其中,2021年至2025年,分别完成城市建成区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66.68公里、240.17公里、286.89公里、172.24公里、25.52公里。超额完成建成区内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目标。

五、验收情况

(一)临沂市人民政府委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整改任务进行自我验收,2025年9月19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整改任务进行了自我验收。

(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9月2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验收。2025年10月1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验收意见,达到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通讯邮箱:gaoguangyang@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51765186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联系电话:0539-805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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