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于2019年7月21日通过工单190721182734338080反映“其户口在泰安市,其为再婚,限购买经济开发区香港路与华夏路交汇处恒大绿洲小区16-2-1302室,2019年6月份其至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不动产中心办理恒大绿洲小区不动产证,工作人员要求其出具上一段婚姻内是否存有房产的证明,其表示上一段婚姻无商业住房”的问题。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热线办理于2019年8月8日回复:已和当事人联系,按照规定提供材料即可办理。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办理不动产证,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热线办会同经开区热线办、经开区不动产分中心、经开区税务局一分局进行了落实,要求纳税提供的材料是用于享受税收优惠。考虑到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纳税人可提供承诺书办理此业务。现场反映人已签订承诺书,反映人表示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