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一年至少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逾期未认证人员,按照规定应暂停发放待遇。如果在认证期限内没有办理认证,发现待遇被暂停,待遇领取人员主动完成认证后,就会恢复待遇并进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