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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产权发生转移的,如何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
2019-09-02 15:46
审核人:
答:根据《山东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规定:物业产权发生转移的,原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公共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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