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城区天然气经营网点出现集中排队购气现象,为使广大居民了解掌握天然气价格政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我县城区居民用天然气继续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即:年用气量240立方米以下(含240立方米)为2.0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240-960立方米(含960立方米)为2.4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96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为3.00元/立方米。未调整销售价格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提高或变相提高居民天然气价格。
二、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保障供应,不得提高销售价格,更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
三、希望广大用户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12315举报。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