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10时,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民事检察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张玉红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韩善宏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张玉红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397件,办案数量、质效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支持起诉经验做法成功入选“山东省2022年度法治为民实事”,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的为民实事在全省推介发布活动上作宣传推介。
一、认真践行人民至上,以支持起诉“小案件”守护“大民生”
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将依法支持农民工等提起民事诉讼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温暖和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84件,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开展司法救助11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200余人次。一是突出群体利益保护。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支持农民工起诉专项活动,为1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00余万元,促成了多个劳动争议纠纷圆满解决,3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民事和解典型案例,有力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二是依法拓展案件类型。蒙阴县检察院立足本地蜜桃产业,发挥支持起诉职能解决拖欠桃农桃款119万余元,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新闻媒体报道;郯城县检察院探索“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模式解决老年人赡养问题,通过部门协作助推精准扶贫和矛盾化解。三是强化数字检察应用。市检察院联合沂南县检察院建立支持起诉线索发现与依法履职大数据模型,对外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会签文件5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工作开展。模型在全市推广应用后,通过大数据比对碰撞发现线索100余件,已办理案件42件。
二、强化依法能动履职,以虚假诉讼监督“小切口”解决“大难题”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问题,依职权把监督办案做深做实,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一是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共办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民间借贷等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22件,涉案金额共计6000余万元,4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多项机制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针对高速公路“碰瓷”、故意制造事故骗取车辆保险等社会问题,部署开展交通领域骗取机动车保险等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摸排案件线索100余件,办理监督案件17件。二是持续打造品牌特色。成立的虚假诉讼监督专业化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申报的《探索“穿透式”监督模式 构建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工作新机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工作创新一等奖,撰写的理论研究文章在《检察日报》《山东检察》等刊物发表,总结的全市一盘棋、一案多查、一督到底“三个一”工作方法获省检察院、市委领导批示肯定。三是审慎稳妥探索推进虚假仲裁和虚假公证问题监督治理。已办理劳动仲裁监督案件8件,摸排商事仲裁监督线索27件。与临沂仲裁委员会会签工作衔接意见,承办全省检察机关虚假仲裁、虚假公证问题监督治理工作研讨会,参与的《数字检察视域下虚假仲裁法律监督理论拓补与路径构造》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通过最高检2023年度立项。
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矛盾化解“小作为”撬动“大治理”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凝聚各方力量强化诉源治理,用心用力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一是主动作为、务实回应人民群众涉检诉求。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14次,到企业、社区精准开展法律帮助与服务37次,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民法典、保护民营经济的意见,引导人民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及和谐宜居的社会环境。办理的某国有企业与某民营企业所有权纠纷和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做实平等保护 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二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检察公开听证。准确把握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必要性,组建第一届听证员库,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做到“应听尽听”,借助第三方智慧力量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共举行民事检察公开听证75次,促成当事人和解18件。三是立足职能、因地制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坚持“稳数量、提质量、强效果”,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件,均得到回复采纳。1件检察建议成功入选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民事检察,为民而行。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在践行宗旨为民造福上持续用力,为我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答记者问
01山东商报记者提问:刚才听了您的介绍,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请问一下,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我们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张玉红(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刚才在介绍中已经提到,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民事支持起诉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抓在平常、做在日常,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取得了一定成效。
根据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02临沂日报记者提问:请问在下一步工作中,临沂检察机关就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办好为民实事方面有哪些思路和举措?
韩善宏(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本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继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支持起诉案件。一是认真落实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和省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支持起诉范围、条件和程序,规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二是准确把握支持起诉制度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加大办案力度,审慎拓展案件类型,依法维护农民工、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弱势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通过普法宣传、座谈沟通、会签文件、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凝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各方力量,努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温暖和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03沂蒙晚报记者提问:刚才听到检察机关在虚假诉讼监督方面很有成效,总结了“三个一”工作方法,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韩善宏(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进入大众视野,对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造成严重冲击。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推动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工作开展,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重要内容。
工作中,我们检察机关创新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构建了符合临沂实际的虚假诉讼监督新模式。具体来讲,一是坚持全市“一盘棋”,找准虚假诉讼监督定位。成立市检察院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构建全市两级院各有侧重、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一案多查”,拓宽虚假诉讼监督范围。在做精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做深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做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做好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三是坚持“一督到底”,彰显虚假诉讼监督刚性。重点做好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衔接工作,强化已监督案件的跟踪问效,与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外沟通交流,凝聚监督共识,营造良好环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们不断加大涉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力度,推动了虚假诉讼监督向工作常态化、制度规范化、社会治理系统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