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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临沂市召开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临沂调解中心建设有关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2023年11月2日上午10时30分,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临沂调解中心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郭明德 市贸促会党组副书记、副会长

张永坤 市贸促会法律部部长

马承彪 临沂调解中心调解员、山东德衡(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

郭明德(市贸促会党组副书记、副会长):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临沂调解中心是经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批准设立的,是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我市设立的分中心。市贸促会于2022年9月向国家和省贸促会提出申请,今年3月10日正式获批,10月31日正式揭牌运行。临沂调解中心是我市第一个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将为多元化解决国际经贸争端、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一个新的机制平台。

临沂调解中心的职责是:致力于帮助企业解决在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商事领域的纠纷,并提供专业、权威的咨询、培训服务。具体说来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为我市企业和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推动促成商事主体互谅互让、达成最终和解,维护、发展当事人的合作关系和共同利益;二是为商事主体提供有专业保障的解纷环境,建立起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利用调解员专业的法律知识、商业经验和实践经验,针对不同的商业纠纷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三是推动“商事纠纷调解优先”,通过法律业务指导、典型案例示范、商法宣讲培训等方式,让更多的商事纠纷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

临沂市贸促会始终坚持“代言工商,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商事调解工作。随着我市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贸易纠纷日益增多,企业对服务要求越来越高。2006年6月5日,“中国贸促会山东调解中心临沂办事处”设立,这是我市第一个较为专业的涉外调解机构。自成立以来,共计接受企业纠纷案件近190起。尤其是近6年来,接受调解案件70起,案件标的额740万美元,成功调解案件15起,标的额140万美元。2022年以来,我们积极拓展服务范围,深入开展“送法、送政策”上门活动,就企业风险管理、出口货物申报以及境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服务;累计向企业发送经贸预警信息及国际贸易风险提示1200余条,发布商会动态110期;先后组织开展RCEP规则、企业合规、银企座谈及金融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专题等培训8次,组织2500余家企业参加国家和省贸促会开展的线上培训60场次,商事法律服务我市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的效果十分明显。

下一步,临沂调解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建立专业务实、便民高效的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聘任调解员的专业优势,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高效顺畅对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答记者问

01大众网记者提问:市贸促会今年以来商事法律服务总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郭明德(市贸促会党组副书记、副会长):

临沂市贸促会(临沂国际商会)始终坚持“代言工商,服务企业”宗旨,面向我市企业提供出证认证、履约敦促、商事调解、国际经贸仲裁、经贸信息及咨询等商事法律服务,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提升贸易便利化,助企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以出证认证业务为龙头,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整合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3家基层签证点力量,持续优化“不见面办理”“延时服务”“自主打印”等措施。2023年1-9月,我会为888家企业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总计2.2万份,签证金额15.7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6.63%、9.85%。其中签发优惠原产地证3059份,可为我市产品在相关进口国和地区减免关税5100万元。我们还为企业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1816份,代办使领馆认证134份。

二是丰富商法服务载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市贸促会着力提升商法工作效能,为企业开展海外业务、应对复杂形势保驾护航。今年以来,为企业提供商事法律咨询120余次,面对面解决企业难题20余次;成功向中国贸促会申请授权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证明书业务,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申请设立了临沂调解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发挥专业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解纷优势,推进我市商事调解工作迈向新台阶。

三是下基层“面对面”解读政策,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拓宽服务渠道,深入企业“一对一”帮扶,针对RCEP等相关热点问题,市贸促会集中组织企业参加多场国际经贸实务规范专题活动,开展RCEP进企业活动,助力企业采用最佳享惠方式。同时开展“送法、送政策”上门活动,帮助提高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合同签署注意事项、经贸摩擦应对、国际经贸仲裁方面的意识和能力,现场解答企业问题100余个,效果良好。

02经济导报记者提问:如何让企业更多了解商事调解业务,更好发挥调解中心平台作用,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张永坤(市贸促会法律部部长):

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凝聚资源力量,建好建强商事调解平台。借助国家贸促会和省贸促会渠道,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统筹调解资源,优化工作流程,用好国家贸促会调解中心线上平台,快速提高调解工作能力水平。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合作共建,依托双方签署的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梳理相关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调解工作实践,积极参与涉外商事纠纷的诉前、诉中调解,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社会化的调解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调解员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学习涉外商事调解要义,掌握特点规律,研究分析疑难案例,总结探讨调解技巧,建设责任心强、业务精的过硬队伍;进一步充实调解力量,邀请更多涉外专家学者、资深人士加入,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形成多元化、专业化的调解结构。通过开展商事调解课题研究、学术交流、高端论坛活动等,积极邀请国家贸促会和省贸促会来我市开展高质量的商事法律业务培训活动,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构建完善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体系。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增强企业认知度。充分利用贸促系统网站、公众号、企业信息交流服务平台以及网络媒体等,多渠道、立体化宣传推介商事调解业务,打响“有商事纠纷,找贸促调解”服务品牌。积极为外贸企业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商事调解应用培训机制,通过经典案例示范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进一步提升涉外商事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优势,积极宣传推广线上调解等多种服务手段,为个案化解提供专业支撑,满足信息时代下商事主体快速解决纠纷的需求。深入企业调研,建立顺畅的需求对接机制,确保调解服务精准高效。

03鲁网记者提问:作为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临沂调解中心调解员,应如何更好为企业做好商事调解工作?

马承彪(临沂调解中心调解员、山东德衡(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

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我们将积极配合临沂调解中心,在构建我市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上贡献力量。

首先要及时介入主动调解,避免纠纷损失扩大化。现实中大量的商事纠纷,完全可以通过调解、谈判及时解决争端,甚至是在纠纷初露苗头时即可遏制其发展,及早避免纠纷和损失的扩大。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并不是只可以在传统的“当事人自治--调解--诉讼或者仲裁”这一模式的后两个阶段才能参与调解的。当事人自治实际可以看做当事人自行调解,这一阶段的调解工作效果对化解纠纷至关重要。律师应当在当事人自治阶段引导、指导当事人积极达成合意,化解纠纷。

其次,要全面了解案情,准确把握纠纷。只有迅速、准确地把握纠纷的症结点,才有可能使调解工作更有成效。当事人往往是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才酿成纠纷,律师作为调解员,要把调解工作前移,以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不拘一格创新调解工作,高效化解纠纷。调解员要与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更要引导当事人与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最后,要培养商业思维,善用商业手段解决争议。商事调解的主要目的是将双方的核心利益、共同利益进行合理考虑,将双方的纠纷通过寻求商业利益的平衡点予以解决。因此调解员要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问题,熟悉企业商务,结合商务合作需求等实际情况,总体考虑调解方案。如此,才能够做到高水平解决实际纠纷,更好地助力我市企业开展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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