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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临沂市召开全市法院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审判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2023年12月4日10时,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周贤平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

张文峰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吴洪林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周贤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

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经济和社会稳定。现将2023年以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01

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犯罪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8件;电信网络诈骗关联案871件1054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专项机制。市中院成立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专班,制定下发了《全市法院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自觉将审判工作带入市域社会治理整体布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社会治理延伸职能 ,坚决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二)坚持从严打击,突出打击重点。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化运作模式日益明显,打击难度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又滋生大量周边黑灰产业链,后者又助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社会危害重。因此对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或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积极参加者,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和转移赃款服务的犯罪分子,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提供通讯传输的技术支持,或作为行业“内鬼”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均应依法予以严惩。

(三)打击追赃并重。深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在审判过程中依法彻查、全力追缴赃款赃物,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制度的导向价值,引导、动员被告人退赃退赔。运用财产刑的惩罚功能,对于无法退赃退赔的犯罪分子从重判处财产刑。高度重视判后追缴工作,特别是充分利用减刑的裁判功能,再次动员犯罪分子积极退赃,尽力挽回被害人损失。

(四)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诚信氛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联合发力,线上线下集成联动,通过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普法宣传赶大集、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在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刊发宣传反诈文章、漫画等20余篇;还积极参加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组织的街头反诈宣传,深入宣传解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宣传普及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02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全市法院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引向深入。

(二)继续开展系统整治。加强与相关职能单位沟通配合,形成整治打击合力;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持续推动构建全民反诈新格局,探索建立电信网络诈骗“黑名单”制度。

(三)继续开展法治宣传。分析总结典型案例,依托本系统公众号等通过以案释法、风险提示、法治进校园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培育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媒体记者们进行现场采访


答记者问

01大众日报记者提问:请问近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有那些新动向、新特点?

张文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当前,随着打击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空间被明显挤压,犯罪分子紧跟社会热点,加速手段迭代升级,出现了诱导群众帮助实施违法犯罪等新情况。下面通报近期多发的新兴犯罪手段:

一是利用屏幕共享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平台客服、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等,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下载会议软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诱导受害人输入验证码、密码等银行账户信息,对受害人绑定的银行卡进行盗刷。

二是“免费快递”骗局。犯罪分子通过广泛撒网,向受害人寄送“免费快递”,伪装成电商做活动,免费赠送“蟹卡”“羽绒服”等礼品,诱导受害人扫描二维码下载涉诈App,参与“非法刷单”“虚假投资理财”等活动实施诈骗。

三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分子以高薪兼职、高价回收等名义,诱导群众参与买买电话卡、银行账户、推广引流等活动,看似门槛低、来钱快,其实都是在帮助犯罪分子实施诈骗。

02齐鲁晚报记者提问:面对电信网络诈骗,群众需要注意什么,如何防范?

张文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每个人都是自己财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需要群众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加防范。下面有几点建议:

一、与陌生人共享屏幕相当于共享钱包,在手机、电脑上的任何操作对方都能看到,当陌生人要求下载软件或打开链接进行“屏幕共享”时,一定要拒绝。

二、切勿扫描未知来源的二维码,也不要点击陌生链接填写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拨打诈骗引流电话、发送引流信息,提供GOIP等诈骗通信设备话务服务,跑分洗钱等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切勿参与。

四、当接到预警劝阻电话96110或收到预警劝阻短信12381时,说明可能正在遭受诈骗,请一定及时接听或查看,并立即停止与陌生人的联系和转账汇款行为。

03临沂日报记者提问: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突出,继而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日益猖獗,请问针对此现象,人民法院接下来还有何部署?

吴洪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相关案件,促进行业有效监管,持之以恒抓好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各项工作,有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一是继续加大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是对于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继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坚决依法予以惩戒,彻底斩断犯罪链条、铲除黑灰产业。

二是延伸审判职能,促进个人信息的行业监管。从司法实践来看,一些企业、机构存在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交易个人信息的问题。人民法院要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健全个人信息日常监管和内部管理机制,为行业有效监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促进个人信息的源头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多发,折射出对个人信息的源头治理必须切实加强。人民法院要通过依法审理相关案件,推动有关主体依法、规范收集、使用、处理个人信息,从源头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进而实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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