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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临沂市召开我市强化法治保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相关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2025年5月19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强化法治保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侯 雷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玉红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学山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颜士斌 市残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侯 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近年来,临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创建“无碍呵护 有爱同行”诉讼服务品牌,努力提升涉残疾人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

一是共建合作助残长效机制。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残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诉讼服务强化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残疾人诉讼服务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合力。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通过定期情况通报、数据信息共享、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调研等方式加强工作联动。

二是营造“有爱无碍”诉讼环境。全市法院全面加强标准化无障碍设施建设,设立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低位服务窗口,为残疾人配备轮椅、助听器等无障碍辅助设备,安装视障辅助读屏软件、手语在线APP,为不同残疾类别的残疾人提供语音、手语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统一摆放盲文版诉讼指南,为残疾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精准指引。全市两级法院联合残联开展无障碍诉讼服务体验活动,让残疾人感受到诉讼有温度、受尊重。

三是全面推广“有爱无碍”诉讼服务。在全市法院持续开展“有爱无碍”诉讼服务文明岗创建活动,强化残疾人绿色服务窗口建设,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服务岗”,在市残联协助下建立手语翻译、盲文翻译、心理疏导等诉讼辅助服务人员名册,对来院办理诉讼事项的残疾人,安排人员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对无法来院办理的,成立诉讼服务队主动前移服务窗口,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最大限度消除诉讼中的障碍。2024年,全市法院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360余人次,代办现场立案110次,提供上门司法服务22次。临沂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有爱无碍诉讼服务示范文明岗”,兰山、兰陵、蒙阴、高新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有爱无碍”诉讼服务文明岗。

四是强化残疾人诉权保障。切实保障涉残疾人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案必理”。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残疾人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简易程序的,在充分尊重残疾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和效率,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依法提供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

五是府院联动高效化解涉残疾人纠纷。2024年12月,临沂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工作试点地区,其中,兰山、罗庄、河东等6个县区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召开全市试点工作推进会,构建“法院+残联+N”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流程,构建以志愿律师、残联业务骨干、心理咨询师为主的特邀调解队伍,法院加大法律释明、案例指导、司法确认等工作力度。延伸解纷服务触角,6家试点县区法院会同当地残联设立“法院驻残联诉讼服务站”,由法官、残联工作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咨询、诉讼服务、调解化解等工作。加强源头预防,对2024年全市法院涉残疾人案件进行数据研判,梳理分析案件分布领域和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借款合同纠纷、道交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案由,针对案件数量相对集中的案由我们加强风险预警,提出针对性治理建议,推动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近日发布3篇涉残疾人多元解纷典型案例,为同类案件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参考。

下一步,临沂中院将以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深化机制创新,细化工作措施,以更包容的环境、更温暖的行动,做深做实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打通残疾人司法保障“最后一公里”。

张玉红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检察监督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一、加强协作配合,凝聚保障共识。一是深化保护理念。2023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残疾人群体交通出行、信息交流等方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督促整改问题200余个。二是健全协作机制。依托府检联动,加强与住建、民政等部门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中的协作配合,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专项会商等19次,建立机制5件。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残疾人联合会会签《关于加强诉讼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推动残疾人司法权益全方位保护。罗庄区检察院在区残联成立“检护•同心驿站”,进一步延伸检察服务职能。三是注重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工作理念和办案成效,相关工作多次被《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报道。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司法办案。一是畅通无障碍通行。针对广场、车站、银行等重点场所部分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坏、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小专项,办理案件23件,助力改造、提升设施150余处。莒南县检察院全面排查银行等金融服务场所,通过办案督促建设管理人履行设施改造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县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二是提升无障碍社会服务改造。兰山区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等,针对无人值守停车场落实残疾人免费停车优惠政策不到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使129家停车场退还违规收取的停车费,并在收费管理系统中同步录入残疾人专属车辆信息1200余条,切实让“无感”更“无碍”。三是关注残疾人群体福利权益保护。围绕残疾人就业、救助补贴等开展专项监督,沂水县检察院针对残疾人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追回专项补贴资金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福利领取审核机制,加强问题预防。

三、立足精准监督,提升履职质效。一是开展递进式监督。通过审前监督与提起诉讼相衔接,提前锁定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潜在风险。如罗庄区检察院针对在建公园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递进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方式,推动在建公园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五同步”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兼顾公园正常管理秩序,让不同群体共享城市休闲空间。二是注重数字赋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开展线索排查,针对不法分子冒用他人信息骗取营业执照,导致部分残疾人“被登记”“被法人”问题,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出检察建议8件,纠正不当登记40余个,促进相关部门完善信息共享和协同筛查机制。三是强化公众参与。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全程参与案件听证、调查、评估等各环节,提供专业支持。组织开展无障碍出行体验活动5次,协同残联组织残疾人、有关部门及人大代表等实地评估验收办案成效。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领域作为重点办案领域,深化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治理格局,以法治之力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切实增强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答记者问

1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请问能介绍一下我市关于残疾人法律援助“应援优援”工作开展的情况吗?

张学山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2024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立足法律援助职能,着眼三个“优化”,积极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应援优援”。去年以来,已经为343名残疾人提供了诉讼法律援助。

一是优化案件办理流程。畅通残疾人法律援助办理渠道,推行优先快办,施行上门服务、电话服务或远程网络服务,确保便捷高效。降低残疾人法律援助门槛,明确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残疾人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完善残疾人案件质量监管体系,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将残疾人案件作为质量同行评估重中之重,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是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抓好各级各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夯实市、县、镇、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阵地,推动在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工作点,选派优秀律师驻点服务,打造一体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建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拓宽残疾人法律咨询模式,实现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一线互通”,对残疾人法律咨询优先、耐心、暖心解答,去年以来,接听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521件。

三是优化扶残助残措施。设立残疾人绿色通道,加强法律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一次办好”服务。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服务费用减免制度。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和残疾人家庭,就近解决残疾人劳动就业、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提供“一站式”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助残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资深律师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及时精准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让残疾人拥有更多的法律服务获得感。

2大众日报记者提问:请问市残联围绕促进法治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采取了哪些举措?

颜士斌(市残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近年来,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法治护残为根本路径,扎实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广泛普法宣法,提升社会各界依法护残意识。印发了临沂市残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明确年度责任清单,全市各级残联在“全国助残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普法进机构”“普法进社区”等主题活动50余次;利用“临沂首发”平台“首发小百科”板块,分4期专题解读惠残政策;积极宣传和参与全国“与法同行・有爱无碍”网络知识竞赛,全市3.04万人次参与,中国残联发函表扬。

二是开展十项帮扶,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省残联《关于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十大帮扶服务的实施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困难重度残疾人“上门评残”、“两项补贴”、低保边缘家庭和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就业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残疾人公共文体服务等政策。2024年,全市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需求帮扶42430人,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协作联动,持续加强残疾人法治建设。积极发挥残联组织参谋助手、桥梁纽带的作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加强与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协调联系,召开了6次涉残疾人法治保障工作座谈会,强化残疾人案件的联动办理,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及时提供法治服务,在全市构建起公益诉讼、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法治是残疾人权益保障最坚实的盾牌”。借此机会,我们也诚挚的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关注残疾人,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名残疾人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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