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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临沂市经贸交流促进会的批复

临政字〔2020〕126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成立临沂市经贸交流促进会的请示》(临政办字〔2020〕1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临沂市经贸交流促进会,由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

二、临沂市经贸交流促进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宣传我市的经贸政策和投资环境;

2.联系国内外相关商会、协会和投资促进机构、经济团体,建立经贸投资业务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

3.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市场调研、专业培训、投资项目评估与包装、项目开发与管理、大型投资经贸促进活动策划等方面的工作。

三、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设会长1名。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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