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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临沂市医养健康产业研究院的批复

临政字〔2020〕105号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成立临沂市医养健康产业研究院的请示》(临卫报〔2020〕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临沂市医养健康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由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临沂市中医医院具体承建、运营。

二、研究院的主要职责是服务医养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包括:

(1)负责医疗服务、健康教育管理、健康养老、中医药与生物医药、医疗器械装备、体育健身、健康旅游、健康产品、健康大数据、医养健康产业战略等国家和地方政府科研项目、课题研究;

(2)负责搭建医养健康产业专家资源平台(专家委员会),提供医养健康产业决策咨询、产权运营和成果转化;

(3)负责加强与市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沟通合作,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助推临沂经济发展。

三、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设院长1名、副院长若干,人选由代管单位决定。

四、专家委员会规模控制在20人以内,一年一聘,动态管理,具体人选由研究院管理层决定。

五、研究院经费主要来源于自筹,鼓励多渠道筹集研究经费。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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