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字〔2017〕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要求,公布我市第一批 “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第一批“零跑腿”事项清单。《临沂市第一批“零跑腿”事项清单》(以下简称《“零跑腿”事项清单》)共包括20个部门单位53项事项。本通知印发10个工作日内,《“零跑腿”事项清单》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各部门单位网站公布。公布内容主要包括:实施部门、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等。
二、全面公开第一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临沂市第一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共包括37个部门单位210项事项。本通知印发10个工作日内,《“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各部门单位网站公布。公布内容主要包括:实施部门、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等。
三、严格执行清单事项,切实践行服务承诺。《“零跑腿”事项清单》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公布后,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清单公布事项履行职责,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切实做到“零跑腿”或“只跑一次”,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
对本次未纳入《“零跑腿”事项清单》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流程优化、环节简化、网上运行、部门联办等工作,力争做到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持续扩大“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范围,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附件:1.临沂市第一批“零跑腿”事项清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