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沂南县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警情通报称,11月16日,沂南警方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违法行为人郭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当晚,郭某某拍摄某化工厂正常生产视频,在网上散发该化工厂爆炸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在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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