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表(2026年4月) |
| 序号 | 县区 | 编号 | 污染类型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是否属实 | 处理类别 |
| 1 | 沂南县 | D20260408-11 | 大气 | 蒲汪镇董家岭村村北岭农田内倾倒大量的鸭粪,气味刺鼻,污染严重。 | 2026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蒲汪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信访反映的村北岭农田位于蒲汪镇董家岭村村北900米,现场勘察发现,该农田周边有2处坑塘,总面积约650平方米,坑塘内存有倾倒鸭粪,深度约1米,该粪坑周边无敏感水源区,均为农田,粪污为半固体状,存在恶臭气味。信访人提供的过路货车照片只能证明该车辆从该路段经过,无法直接证明倾倒鸭粪的环境违法行为是该车主实施。 |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会同蒲汪镇政府组织人员已完成粪污清理工作,同时,蒲汪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 无 | 是 | 是 | 责令整改 |
| 2 | 兰山区 | D20260409-5 | 大气、噪声 | 兰山街道办事处唯一斋小区1号楼,洪源贵族露天烧烤,油烟、噪音扰民严重。 | 2026年4月18日,兰山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兰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信访反映的洪源贵族肥羊烧烤店铺实为临沂市兰山区鸿宴羊庄餐饮店,位于兰山街道成才路109号惟一斋花园小区沿街1号楼105号。惟一斋花园小区二号楼共计5层,其中一、二层为沿街商铺,是洪源贵族烧烤店铺经营场所,三楼以上为居民住宅。厨房位于一楼东侧,油烟排放口位于惟一斋花园小区二号楼楼顶。烧烤厨房位于室内,不存在露天烧烤现象。
|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店铺负责人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营业前检查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整改;2026年4月20日函告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该餐饮店(洪源贵族肥羊烧烤)油烟排放及噪音情况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油烟和噪音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加强对该餐饮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管控,及时处置群众诉求。 | 无 | 是 | 是 | 责令整改 |
| 兰山区 | D20260412-2 | 大气、噪声 | 方城镇墩头村村北生产塑料加工厂,排放刺鼻气味,噪音扰民,污染环境。 | 接到转办单后,2025年4月20日兰山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对该塑料加工厂进行检查,该塑料厂位于方城镇墩头村墩头小学向北300米路西(原大润发木业院内),营业执照名称为:临沂市兰山区塑礼源塑料制品厂,注册日期为2025年10月11日。该厂主要外购聚丙烯等原料,经加热、注塑等工序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生产设备为8台注塑机,未配备污染物治理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五十三项,该项目为报告书类别,应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 临沂市兰山区塑礼源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项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方城镇政府已责令该企业停产,现该企业已拆除生产设备。 | 无 | 是 | 是 | 清理取缔 |
| 沂南县 | D20260416-16 | 大气 | 蒲汪镇车疃村村西基本农田内晾晒鸡骨头,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 2026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会同蒲汪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信访反映的点位位于蒲汪镇庙前车疃村村西农田内,共有6处,占地约10亩,主要晾晒鸡鸭骨,现场气味较大,周边无废水排放,未发现其他环境污染问题。 |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会同蒲汪镇政府督促当事人进行清理,现已完成清理;蒲汪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 无 | 是 | 是 | 责令整改 |
| 费县 | D20260417-8 |
| 梁邱镇联赢建材有限公司,在公司附近山上非法开采山石,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 2026年4月22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梁邱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信访反映的费县联赢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费县梁邱镇王家邵庄村村北,岚济路南50米处,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为年产30万立方米商砼生产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执法人员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后加强厂区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降低运输过程扬尘产生。针对噪声污染问题,已要求企业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避免夜间及休息时段生产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联合梁邱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举一反三,督促涉矿项目加强日常管理,依法依规施工。 | 无 | 是 | 是 | 责令整改 |
| 费县 | D20260423-10 | 大气 | 临沂市费县胡阳镇西永旺村村西北角晾晒鸡粪,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 2026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胡阳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信访反映的鸡粪晾晒场位于胡阳镇永旺村西北约1000米、薛庄镇兴隆庄村东约400米,占地面积约40亩,由附近村民李某东、曹某良经营。因薛庄镇、胡阳镇种植蔬菜大棚较多,春秋季对农家肥需求量较大,经营人便将外购的鸡、牛、猪养殖场粪便在该区域发酵、晾晒后,售卖至周边种植户还田使用,粪便晾晒过程中产生异味,因与周边村庄距离较远,对周边住户影响较小。 | 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要求经营人加强覆盖,减少异味逸散,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目前,经营人已加强粪污覆盖,以减少异味扩散。 | 无 | 是 | 是 | 责令整改 |
| 费县 | D20260424-7 | 大气 | 费城街道办事处东南峪村,费县大集的废水全部排到水沟,燃烧煤炭做饭,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 2026年4月29日,费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费城街道等相关单位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信访反映的费县大集于2014年经县政府批准迁入费城街道东南峪村,占地约160亩,农历每月逢三、逢八开集,经营区域涵盖农产品交易、餐饮小吃、日用百货等多个品类,现有经营户1700余户。 现场检查发现,费县大集经营区域内已铺设简易废水收集管网,餐饮、生鲜等重点经营户均配备废水收集桶,由大集管理处统一转运至城区污水管网;周边1条自然水沟排水口干涸,无废水全部排到水沟现象。大集现有餐饮经营户24户,使用无烟煤块、清洁型炭,每逢集日每摊位煤炭使用量约30-80斤;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大集餐饮密集处及周边进行取样监测,检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未发现气味刺鼻现象。 | 费县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 无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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