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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40153424/hbj/2025-000033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强制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1/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决定书—临环(兰山)解查〔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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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临沂市兰山区兴宇木业板材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2MA3DL3H055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张家行村 2025年1月18日,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热压工序、涂胶工序正常生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执行停产管控措施作出查封决定书(临环(兰山)查〔2025〕1号)。因2025年1月23日17时临沂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你单位在查封期间已按照要求积极整改,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决定解除查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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