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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5-0602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5/06/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物价局召开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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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精神,5月29日上午,市物价局联合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召开全市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驻临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医药行业协会及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等单位分管领导和企业代表,各县区物价局分管检查的局长、新闻媒体共计19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刘广强主持,市卫计委副主任马永腾宣读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市物价局副局长辛全方宣读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药品市场行为监管的通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范丽华宣读市物价局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监管、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姚海峰宣读市物价局关于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此次会议的召开,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对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减轻患者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在绝大多数药品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同时,市物价部门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是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和保障药品价格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在药品价格放开初期,为了便于对药品市场价格水平及时进行了解和加强对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动态监管,确保药品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通过与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确保药品价格改革各项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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