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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5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2017/02/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村创建工作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村创建工作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为提高农村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家、省市爱卫办要求,积极开展省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卫生水平。

二、审批权限

以县为单位,筛选符合要求的行政村并报送相关材料,市爱卫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村进行评审,表彰命名。

三、主要工作内容

卫生村创建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防治等内容,重点扶持健康知识宣传、专业技术指导等,表彰命名向派驻第一书记村适度倾斜。

四、申报范围

适用村庄是建立村委会的行政村,范围以行政村所辖自然村的居住区为主,包含行政村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1、命名2年以上的市级(不含县级市,以下同)卫生村;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3、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

4、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以上;

5、3年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六、项目资金来源

由村居自筹解决

七、申报程序及实施

申报村经过自查认为符合申报必备条件要求,各项指标符合《山东省卫生村标准》,可按照逐级申报方式,向所在县(区)爱卫会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申报村基本情况:包括区域、地理位置、人口、发展状况等;

2、必备条件达标情况;

3、创建指标达标情况: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病媒生物防制和传染病防治等;

4、申请及相关申报表。

八、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爱卫办业务科

联 系 人:杨晓玲

联系电话:813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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