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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3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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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依据 关于印发《2015年山东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因2016年政策尚未出台,《2016-2017年行业扶贫政策操作指南》提供2015年相关规定,仅供参考。) 二、项目发布单位与时间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2015年10月21日。 三、补贴范围及对象 承担项目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 四、补贴方式 先建后补 五、补贴环节与标准 2015年,确定在兰陵县、沂南县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每个县安排资金400万元,用于蔬菜预冷库、蔬菜冷藏库等设施建设。 六、申请条件 当年新建的果蔬预冷库、冷藏库、烘干房、贮藏窖等初加工设施。 七、申请程序 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和要求联合验收合格后,农户或农民合作社依据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填字盖章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设施建设申请表,由县级财政部门兑现补助资金。 八、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农业局产业化和对外合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徐 萍 联系电话:8726797 责任科室:市财政局农业科 联 系 人:马金国 联系电话:8113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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