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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1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残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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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15〕27号) 二、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临沂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临沂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 自2016年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四、申请和发放程序 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需要)、残疾人证复印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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