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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4-1208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4/12/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出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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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临沂市物价局、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补分离,公布了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标准从12月1日起执行,期限2年,到期后根据市场租金的变化适时调整。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租金标准向承租家庭收取租金,再按照梯度保障的有关标准,在规定保障面积内以每月每平方米6元平均租金,按一定的标准、一定的比例向承租家庭发放补贴。此次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平均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44%左右,最大限度的做到了惠民、利民。比如承租家庭为最低收入家庭,和原廉租房每月缴纳租金比较:1口人 原廉租房每月缴纳租金20元,现在每月缴纳租金为20 m2×5元-(20 m2×6元×80%)=4元; 2口人 原廉租房每月缴纳租金34元,现在每月缴纳租金为34 m2×5元-(34m2×6元×80%)=6.8元 ; 3口人 原廉租房每月缴纳租金45元 ,现在每月缴纳租金为45 m2×5元-(45m2×6元×80%)=9元;4口人及以上 原廉租房每月缴纳租金50元,现在每月缴纳租金为60 m2×5元-(60 m2×6元×80%)= 12元。 临沂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公布,完善了临沂市住房保障体系,为住房困难群体尤其是保障对象减轻了生活上的负担,缓解了群众住房难的问题,体现了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心以及让群众从政府的帮扶中得到温暖,让更多的人从公布的公租房租金中看到了利好与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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