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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1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供销社 市财政局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资金支持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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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为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开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社建”工作的意见》(临组发〔2012〕33号)、《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社村共建”工作的意见》(临发〔2013〕1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村共建”工作的意见》(临组发〔2015〕32号)文件精神,我市设立了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资金,主要用于构建“村级党组织+基层供销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三位一体模式,实现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现供销社发展的工作目标。每年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社村共建工作重点,确定每年的重点扶持领域。 二、项目审批权限 由县级供销社、财政部门根据资金扶持的重点和领域筛选项目并报送相关资料,市供销社、市财政局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下达投资计划。 三、主要建设内容 社村共建资金项目主要支持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生产道路、农民培训场所等公益性建设项目。 四、申报项目范围 符合年度重点扶持方向,申报主体为县区供销合作社。 五、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符合当年扶持领域。 2、建设条件已落实,具备相关项目实施手续。 3、提供县区供销社和财政局联合申报文件和项目计划书。 4、当年申报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预算内补助投资,项目扶持具体金额按照当年资金规模,项目个数和各县区情况来定。 七、项目申报程序及实施 1、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由市供销社、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方案,确定资金扶持方向,联合下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2、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县、市供销社、市财政局联逐级申报。 3、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组织项目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实施后,市供销社、市财政局适时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 八、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供销社业务指导科 联 系 人:田相如 联系电话:8372015 责任科室:市财政局综合科 联 系 人:张小范 联系电话:8113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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