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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5-0603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5/06/0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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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物价局的安排和5月29日市物价局联合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召开的全市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部署,市物价局印发通知,决定自6月1日起在我市开展为期6个半月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检查重点是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主要检查上述单位是否存在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哄抬价格等干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十种价格违法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 (四)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行为; (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的行为; (七)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的行为; (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的行为; (九)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 (十)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加强与卫计、人社、药监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齐心协力,保障药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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