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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13 发布机构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2017/02/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扶贫政策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扶贫政策

一、项目内容及联系人

1、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该项目是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种植、养殖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提高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水平。主要措施:鼓励支持发展特色产业。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扶持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传统手工业、服务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贫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动承担扶贫责任,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方式,把更多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重点村产业发展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允许以财政扶贫资金作为个人股金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持股分红,负盈不负亏。

责任科室:扶贫项目组

联 系 人:刘振田

联系电话:15969929161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是2011年我市享受中部地区政策后,从国家争取到的一项由中央财政直接支持的扶贫开发项目,2016年主要在兰陵、沂水、平邑3个县范围内实施,项目内容主要是对贫困村村级生产道路进行路面硬化,修建部分小型水利项目。项目以县政府为申报主体,规模一般在800万到1200万之间。

责任科室:扶贫项目组

联 系 人:刘振田

联系电话:15969929161

3、“雨露计划”培训项目。该项目是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等途径,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专项扶贫措施。主要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里有职业培训需求的“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的学生),委托职业教育部门提供免费的职业技术培训,并帮助其转移就业,从而提高家庭收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里参加中、高职教育的贫困生每年补助3000元/人,连续补助2年。

责任科室:扶贫项目组

联 系 人:刘振田

联系电话:15969929161

4、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主体、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部分资金、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互助组织。特点是“小额、短期、便捷、风险可控”,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发展活力。按照“农户申请、担保、理事会审批、公示、签订合同、放款”的程序运行,采取小额、短期的借款方式。借款额一般为一户一次不超过5000元,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10000元。具体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责任科室:金融扶贫组

联 系 人:曹世杰

联系电话:13853910013

5、扶贫小额信贷项目。该项目是新形势下的一种定向、精准、惠农的金融扶贫政策和产品,主要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解决贷款难的问题。2015年,我市16个县区(开发区)全面开展,分别针对贫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开发了“富民农户贷”和”富民生产贷“两种产品,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面向贫困户的“富民农户贷”,按诚信占七、家庭收入占二、家庭基本情况占一的“721”指标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为取得信誉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按银行基准利率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政府贴息”的贷款;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富民生产贷”,按照每带动一户群众脱贫可获贷3-5万元的标准,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提供政府贴息3%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责任科室:金融扶贫组

联 系 人:曹世杰

联系电话:13853910013

6、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该项目是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的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由政府财政支持统一进行整体搬迁的一种扶贫方式。扶持对象主要是有搬迁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主要措施: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可集中安置也可以插花安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财政搬迁补助,并配套落实相关的财政投资、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力度,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2016年项目主要在沂南、沂水、费县实施。

责任科室:金融扶贫组

联 系 人:曹世杰

联系电话:13853910013

7、旅游扶贫项目。该项目是以贫困村特有的旅游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在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扶持下提高贫困村和贫困群众 的内生动力,增加其造血功能的一种扶贫方式。我市共有11个县区的31个贫困村入选全国旅游扶贫试点村(全国560个,山东47个)。主要措施: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财政资金入股等方式,扶持“农家乐”、特色采摘、农耕体验、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制作等乡村旅游业。注重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红色、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红色旅游。

责任科室:社会扶贫组

联 系 人:张怀邦

联系电话:15953901778

8、光伏扶贫项目。该项目是利用贫困户房顶、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建设光伏电站;解决自用照明、取暖等。采取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做到受益对象精准到户,长期稳定受益。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多种资金筹措机制。国家安排必要的扶贫资金给予支持,地方配套必要的资金给予保障。主要措施:帮助有条件的农村贫困户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参与大型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资产收益用于扶贫。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向光伏扶贫项目重点倾斜。

责任科室:社会扶贫组

联 系 人:张怀邦

联系电话:15953901778

9、电商扶贫项目。该项目是在贫困村开展电子商务扶贫试点,协助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发挥市场化电子商务渠道的作用,形成线上线下互动、购买销售并重、成规模、可持续、见实效的电子商务扶贫格局。主要措施:免费培训电商人员,对农村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责任科室:社会扶贫组

联 系 人:张怀邦

联系电话:15953901778

二、申报审批程序

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在县,按照目标、任务、资金、项目权责“四到县”原则,实行扶贫开发项目户申报、实施方案村制定、乡镇汇总审查、县扶贫部门审批、市扶贫部门审核的项目管理程序,同时报县(区)财政部门备案。市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三、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纳入全国建档立卡系统的省定贫困村和贫困人口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三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具体金额按照当年资金规模、项目管理办法和各县区实际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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