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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农网改造升级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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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6〕9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快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进程,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电力保障。 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农村机井通电工程:根据第122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能源局于2016年2月5日下发新能源司〔2016〕14号文件,将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农村机井通电纳入“十三五”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中,2017年底前实施完毕。 村村通动力电工程:2015年11月3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请提供农村电网未通动力电情况的通知》(新能源司〔2015〕114号),要求统计经营区农村电网未通动力电情况,“十三五”期间农村全部通动力电。 二、项目审批权限 市供电公司组织各县区完成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可研编制与审查工作,并上报山东省电力公司与市发改委。市发改委负责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上报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出具项目可研批复文件。省发改委出具项目审查意见,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审查通过后,下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村村通动力电工程 根据国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统一部署,市供电公司目前已完成全市农村电网未通动力电情况调研,共需安排新增、轮换、改造等项目280项,总投资5092万元,其中,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68.19公里,配变189台,配变容量21300千伏安,低压线路167.07公里,计划2016年实现全部自然村通动力电。 (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农村机井通电工程 对全市机井进行排查,完成农村电力机井及有意愿将机械井改为电力井的现状统计,编制《农村机井通电2016-2017年实施方案》,对机井供电的供电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建设改造范围不含水利设施。 对全市中心村电网情况进行排查,编制《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2016-2017 年实施方案》,对中心村实施电网改造升级。 (三)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其他建设内容 1、变电站配套送出项目,确保配套送出工程与上级输变电工程以及变电站新(扩)建工程同步投产。 2、满足新增负荷供电要求项目,优先解决业扩报装受限项目,确保2016年基本不发生因供电能力引起业扩报装受限。 3、提高110(35)千伏单线单变站供电可靠性项目。充分发挥10千伏电网对上一级变电站的供电可靠性网络支撑作用,通过增强110(35)千伏单线单变站10千伏配出线路联络和转供能力,提高10千伏线路的联络率和N-1通过率,提高110(35)千伏单线单变站供电可靠性,在适宜区域通过中压网络化系统性解决单线单变站的供电可靠性问题。 4、加强配网网架结构,提高配网线路联络率和N-1通过率。 5、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在提高现有10千伏间隔有效利用率的基础上,梳理变电站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2016年优先解决业扩报装、网络优化亟需的间隔扩建工程。对于变电站有变电容量,但缺少间隔且没有扩建位置的,可选择合适的地点,建设10千伏开闭所、环网柜或开关站,改造变电站相应间隔、设备,建设变电站至开闭所、环网柜或开关站之间相应线路,由开闭所、环网柜或开关站转接变电站原有的部分负荷和新增负荷,提高变电站的有效供电能力,实现合理有效供电。 6、解决农村用户“低电压”项目,解决配变重(过)载项目,解决线路“卡脖子”项目,解决农村低压主干线老化严重、线径细项目。 7、扩展性改造项目。主要解决配变增容、网架调整、线路绝缘化改造等扩展性改造工程。 四、项目申报范围 中央预算内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自筹资本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专项建设基金城镇配电网、专项建设基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等各类政府投资类项目。 五、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及要求 1、农村机井通电工程申报条件 (1)用于农田灌溉的机井,包括政府、集体以及个人投资且有固定地点、用于农田灌溉的所有机井,前提是机井所有人或单位有意愿将机械井改为电力井。 (2)村庄集体生活用水所用机井,但不包括居民家中自用机。 2、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其他部分 (1)申报项目须在十三五配电网规划项目库中选取; (2)申报项目须已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3)申报项目符合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范畴; 上述项目须按要求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得省市发改部门批复。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通过项目法人自有资金、地方财政投入或专项建设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项目资本金,其余部分由省公司统贷统还。地方政府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承担相应的建设成本,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前期,已完成2016-2018年政府投资电网项目三年储备库编制计划,项目总估算64.88亿元。 七、项目申报程序及实施 每年6月底,省市组织修订三年项目储备库,当年从储备库中提取项目,形成年度计划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35千伏以上以单个项目为单位、35千伏及以下以县为单位编制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库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申请中央投资计划。完成可研批复、申请中央投资计划的项目应与储备库中对应的项目相一致,因中央资金规模有限,当年没有纳入中央投资计划的项目,可于下一年度继续申请。 八、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供电公司发展部 联 系 人:林 刚 联系电话:8702127 项目审批部门:市发改委能交科 联 系 人:马炳超 联系电话:8727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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