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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2017/02/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支持光伏扶贫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支持光伏扶贫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国网阳光扶贫行动”和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光伏扶贫工程,建立光伏扶贫村、扶贫户档案,配合光伏扶贫计划,实施扶贫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和村村通动力电工程,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落实“三免一担”,在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并网验收与调试、项目备案、补助电量计量和补助资金结算等全过程服务中,免收服务费用;免费提供关口计量电能表;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全额承担分布式光伏并网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工程费用。

二、项目审批权限

每年年初,各县供电公司根据与地方政府扶贫办公室对接情况,编制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村村通动力电、光伏扶贫接入等“阳光扶贫行动”工程项目的需求,提报市供电公司,市供电公司与市发改委衔接沟通后,安排立项及开展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每年中,对计划进行滚动修编。

三、主要建设内容

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作,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光伏发电的前期报装、电网接入、电费结算及后期服务等方面,全力给予支持。国家电网公司还将陆续出台一些政策,保障光伏扶贫落到实处,真正促进光伏扶贫成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加快建立健全并网服务体系,加大电网投资力度,加强配电网建设,构建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和外送的电网系统。

精简并网手续,取消低压光伏设计审查环节,并行受理申请与现场勘查、计量装置安装与合同协议签署等环节,并规定关键环节业务办理时限。

配合光伏扶贫计划,实施扶贫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和三相电入村工程,满足光伏并网技术要求,确保安全可靠并网发电、经济运行。

四、项目申报范围

符合各级政府光伏扶贫工作要求,纳入地方政府光伏扶贫工作方案的项目。

五、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符合当年扶持要求;

2、建设条件已落实,具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资料;

3、荒山荒坡等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的,应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根据《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项目所发全部电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3729元/千瓦时)收购。“全额上网”模式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电量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即执行0.98元/千瓦时。

七、项目申报程序及实施

1、营业厅实行“一证受理”,客户可就近到各区、县营业厅办理申请。

2、市(县)供电公司组织进行现场勘查,无偿编制接入系统方案,由客户签字确认。

3、自然人项目由公司代为备案,非自然人项目由客户自行到发改委备案。

4、10千伏余电上网项目需进行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完成后,客户提报工程资料,完成相关协议合同签订、表计安装、并网验收合格后直接并网运行。

八、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供电公司营销部

联 系 人:李德忠

联系电话:87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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