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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1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畜牧局扶贫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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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别 1、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在省发改委安排的计划额度内,对年存栏300-499头、500-999头、1000头以上规模奶牛场改扩建项目,每个补助中央投资分别为80万元,130万元,170万元。 2、基础母牛(肉牛)扩群大县项目。在我市沂南县、沂水县对存栏基础母牛(肉牛)10头(含10头)以上的养殖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先增后补”的原则,在项目年度内,基础母牛所产犊牛,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每头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3、青贮池建设项目。对符合建设标准的养殖场(户)在项目实施年度内,市级每立方米补助25元、县级配套25元。每场(户)市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审批程序 1、奶牛改扩建项目:县级发改、畜牧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市畜牧局审查可研性报告,报市发改委研究审批。 2、基础母牛(肉牛)扩群项目:项目年度内,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养殖者向所在项目县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列入补贴范围。在项目结束前,对新增犊牛,经财政、畜牧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据实结算,拨付到户。目前,我市沂南、沂水两县承担该项目。 3、青贮池建设项目:拟新建永久性标准化青贮池的养殖场(小区、户)须填写《临沂市农作物秸秆永久性标准化青贮池建设申请表》,并附具拟建青贮池有明显参照物的远、近景影像视频资料光盘,报所在县区畜牧兽医部门。所在县区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养殖场(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查看,并根据养殖场(区)申请时间顺序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青贮池进行统一编号备案,指导养殖场(户)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审核批复。 项目1、2业务科室:市畜牧站 责 任 人:王军一 联系电话:966028 项目3业务科室:市饲料监察所 责 任 人:马文奎 联系电话:2966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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