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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2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2016年农作物种子工程建设项目(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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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依据 农业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6〕2号) 二、项目发布单位与时间 农业部;2016年1月。 三、补贴范围及对象 具有相应的良种繁育资质的制种企业需按规定 四、补贴方式 资金补贴 五、补贴环节与标准 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测试及海南南繁基地相关项目拟全部由中央投资建设;企业承担项目,企业自筹资金不得低于中央投资规模;由地方科研院所及高校承担的项目,原则上东、中、西部地区中央投资比例分别为70%、80%、90%,我市执行中部政策。 六、申请条件 1、建设要求:食用菌菌种生产基地一年生作物的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成后,食用菌年原种供应能力30万瓶以上。 2、建设内容: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设计建设内容。田间工程重点完善生产区域排灌沟渠、机耕路桥等农田基础设施;土建工程重点建设种子(菌种)生产所需的基础设施;仪器设备购置重点完善质量检测仪器、配套田间作业农机具(菌种生产机械)等(建设内容不包括成套加工设备购置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加工内容)。 3、制种企业需按规定具有相应的良种繁育资质,从事实际生产3年以上,未发生过假劣种子问题。其中,食用菌需具备原种生产许可证,原种繁育还需近2年内菌种检测合格率均在95%以上。农业部发证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优先安排。 4、中央投资规模:项目申报中央投资500万元以内。 5、可研报告须附具的证明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建设所需土地使用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地租用协议、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书;有关技术成果证明;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承诺函;科企合作协议或证明材料;申报项目在拟建地点的现状图及规划设计平面图。符合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申报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请程序 县区农业部门—市农业局—省农业厅—农业部批复—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与概算—市农业局—省农业厅批复—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公开招标——按工程进度向建设单位拨付资金—县级自验—市级初验—省级竣工验收 八、有关说明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还包括高标准农田项目、旱作农业项目、油料基地项目、植保工程项目、种子工程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等。以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项目申报通知和省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九、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农业局发展规划科 联 系 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8726798 责任科室:市财政局农业科 联 系 人:马金国 联系电话:8113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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