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4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大中型水库移民脱贫解困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
|
|
|
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帮助贫困移民脱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持打赢脱贫攻坚的意见》(鲁发〔2015〕22号)文件要求,移民管理机构紧扣贫困移民精准脱贫工作主线,以后期扶持规划中脱贫解困规划为平台,组织实施好针对贫困移民脱贫的扶持项目,确保2017年底前水库移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项目审批权限 由县级水利(移民)、财政部门按照省水利厅、财政厅下发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项目,市级对县的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省水利厅、财政厅审批。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通过建设产业设施,扶持贫困移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旅游业、加工业、服务业等特色优势产业;二是通过购置种畜种苗等,发放给贫困移民饲养、种植;三是扶持贫困移民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收益分红增加贫困移民收入;四是通过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移民掌握实用技术,就地发展种养殖等农业产业或转移就业。 四、申报项目范围 为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且在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简称贫困移民)。 五、项目资金来源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 六、项目申报程序及实施 1、省财政厅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预算指标,市水利(移民)局依据各县区贫困移民人数进行测算,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市水利(移民)局、财政局转下发申报指南。 2、县级水利(移民)、财政部门严格按申报指南要求和下达的资金控制额度,等额申报项目,上报市水利局、财政局,市级审核汇总上报省水利厅、财政厅。 3、省水利厅、财政厅审查批复,下达项目计划,市水利局、财政局转下达项目计划。 4、产业设施项目由项目县区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后,移交项目所在村或乡镇;种畜种苗,直接发放给贫困移民饲养、种植,县级水利移民管理机构凭购置票据、发放清单,经县级水利(移民)部门审核后到县级财政部门办理报账手续;贫困移民入股分红的项目,项目实施前,由贫困移民与接受移民扶贫资金的企业(或其他主体)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接受移民扶贫资金的企业(或其他主体)凭入股分红协议和经持股贫困移民签字认可的股权发放清单,经县级水利(移民)部门审核后到县级财政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八、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水利移民管理局 联 系 人:宋 波 联系电话:8053782 责任科室:市财政局农业科 联 系 人:蒋 萍 联系电话:8113021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