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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50 发布机构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2017/02/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自1988年起,我市先后通过中德合作粮援项目、千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等一系列专项工程,解决了458万农村居民的饮水问题。为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饮水工作进程,自2008年起,国家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工程标准质量和供水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我市积极推行“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战略,农村供水工程标准更高、规模更大、水质更好、覆盖面更广,解决了380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为解决前期建设的农村饮水工程年久老化、建设标准不高等一系列问题,自2016年起,国家开始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实现由单村到联村、由小联片到大联片、由小网到大网的转变,努力提高农村饮水保障程度,确保“十三五”末“千吨万人”以上工程集中规模化率超过80%。

二、项目审批权限

由水利厅、省发改委、财政厅下达我市的年度项目县指标数和投资计划,各县区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竞争上的县区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由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对方案进行批复。

三、主要建设内容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水源工程、水厂建设、铺设供水管网、入户工程和配套工程建设。

四、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项目符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要求,实施主体为县区水利部门,项目年度投资在2000万以上。

五、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符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

2、县区水利部门成立项目法人,项目用地、用电、用水等条件已落实。

3、县区水利部门已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4、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省财政资金、市县配套资金。项目资金数额和补助标准按照省里年度计划确定。

七、项目申报程序及实施

1、根据预算资金规模和有关要求,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下达我市年度项目县指标数和投资计划,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组织有意向的县区进行竞争立项。

2、竞争上的县区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由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对方案进行批复,分解下达投资计划。

3、项目由县区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实施完成后,由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验收。

八、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水利局农水科

联 系 人:郭仁坤

联系电话:8310289

责任科室:市财政局农业科

联 系 人:蒋 萍

联系电话:8113021

责任科室:市发改委农经科

联 系 人:胡兆峰

联系电话:8727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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